最高院公报案例: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决议延长股东出资期限,公司债权人能否请求未届延长后出资期限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职工声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股东仅有单笔转移公司资金行为,是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
导读:近年来,小区内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当有人在小区内摔倒受伤时,往往第一时间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甚至起诉到法院。而许多法院往往从保护弱势一方和息事宁人的角度,判决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责任范围呈现无限扩大的趋势,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
最高法:国有企业签订的对赌协议中的股权回购条款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由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生效的条款,不因未经审批而未生效
最高院案例:"贷新还旧"应视为原贷款合同已履行完毕,相应的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最高法院: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可认定构成与人格混同,因此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封自家阳台被物业告上法庭?判了!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一方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否行使任意撤销权